更可怕的是,暴走他一旦不能脱身,很有可能就会和被那些暴徒虐杀的华人一样 !
当然 ,大事白墨了解那部电影的背景是美国,大事而且是多年以前的美国 。但谁能担保
,这些东南亚鬼佬警察而对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,就能比对待他们的同一宗教的白种人更好些?所以白墨还是不打算去招惹警察。大约花了近二个小时
,第期走了十公里以后,第期夜色更浓了
。白墨在公路边坐下,他实在有点走不动了,吃着饼干白墨不打算走下去了,他准备也许天亮以后截上一辆车,才是一个好主意 ,否则这么走下去
,走完几百公里
,也许他什么事也不用干
,就可以瘫倒了。
可是过了半小时 ,暴走白墨打消了这种念头 ,暴走因为他现在连警车也没有见到一部了,而且在这荒无人烟的公路,白墨的心里有些莫名其妙的恐惧。谁也不否认在风中的郊外公路 ,没有一丝光亮,那如钩的弯月可以把树林的阴影弄得远比万圣节的南瓜更加恐怖 。白墨走了不到十分钟 ,大事就听到路边有人和他打招呼。这让白墨几乎产生了拔腿跑开的念头,大事但还好那个坐在路边的家伙,手上也拿着一张地图,一见到白墨就用手电筒照着地图上那个目的地小城的位置,用英语说着什么。
尽管语言上无法沟通,第期但在无人的公路上步行,第期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 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并且白墨携带的甘竹牌罐头鱼让那位黄头发蓝眼睛的家伙,夹着面包咬了几口就伸出大拇指;而对方给白墨的巧克力,却也冲淡了一些步行的疲累
。总之这两个语言不通的家伙 ,就在公路上边走边手舞足蹈的自说自话,尽管大部分时间里
,他们都不知对方在说什么 。当然,暴走读完大学的白墨 ,暴走简单的英语还是能蒙懂一些,在一起步行了一个小时以后,还是了解了这个大块头叫戴维
。并且从他的装束和臂上的美国国旗
,知道他大约是一个军人,因为突然取消休假的缘故
,赶不上部队集结,现在要自己去那个小城和部队会合。在他的身边有一辆抛锚的悍马军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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