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准备五十坛酒
,英国二只汤羊
,二百两银子和一百匹布。”胡逊吩咐管事的,“都运到东门那边预备着 。”
法学会认为:威廉王生活秘书制度是元老院对归化民政治上压迫。经济上剥削
,威廉王人身上控制的集中标志和极端化体现。如果说归化民阶层还有一点“自由”和“民权”的伪装 ,在生活秘书层面上
。对其压迫和控制堪称是**裸的,也难怪归化民和土著直截了当的认为她们为“小老婆”、“通房丫鬟”。就本质而言,他们说得一点没错 。“……法学会的意见是,曾感元老院不是不需要控制生活秘书。而是要控制得更隐秘。吃相好看一些。因而没有必要再迫使所有的生活秘书签绝契,曾感毕竟元老院的国家未来并不是一个奴隶制帝国,专门为元老搞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度似乎没有必要。其次,在约束力上也存在法理上的悖论 。
“首先目前绝契在法理上是依照《大明律》,染新现在元老院已经半公开地割据了 ,染新只是还没全面战争和大明翻脸而已,对生活秘书这种核心归化民来说
,大明律根本没有威慑力;其次 。对临高集团自己的法律制度来说,奴隶制的确可以存在一段时间 。但是女仆作为和元老最近的归化民,其实不宜再烙上奴婢的身份 ,因为事实上她们的生活水平和政治影响都高于一般归化民,如果从法律上地位反而低于一般归化民,这个说不通;第三 ,并不是所有元老的秘书和归化民出身的老婆都是奴婢DD勋素济的老婆刘美兰就不是嘛DD可见生活秘书和老婆从最开始就没有规定必须是奴婢的
。这样元老配偶之间就无法交往了 :比如某元老只有分配的生活秘书
,某人却有明媒正娶的土著老婆 ,一同带着参加晚宴怎么安排?毫无疑问
,身份上的区别会使得女人们必定会自己分出嫡庶的区别
,不利于团结 。“所以,冠病法学会的看法是,冠病生活秘书不再需要签署绝契,在身份也不再是奴隶。她们应该是属于办公厅编制内的工作人员。由办公厅派出为元老服务
。和元老之间没有民事关系……”
“等等,英国我打断下,没有民事关系的话生活秘书和元老生育的子女算什么
?”萧子山问道。威廉王“按照‘**’生育子女处理。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视作元老的非婚生子女。”